一 總 則
(一)為規范北京理工大學3+2多國留學本碩連讀學生管理行為,維護北京理工大學3+2多國留學本碩連讀項目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生活秩序,保障學生身心健康,促進學生德、智、體、美全面發展,依據學校學生管理規定以及其他有關法律、法規、規章,特制定本規定。
(二)本規定適用于北京理工大學3+2多國留學本碩連讀項目全體學生。
(三)學生應當遵守憲法、法律、法規,遵守公民道德規范,遵守學校管理制度,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和行為習慣;刻苦學習,勇于探索,積極實踐,努力掌握現代科學文化知識和專業技能;積極鍛煉身體,具有健康體魄。
二 學生的權利與義務
(一)學生在校期間依法享有下列權利:
1.參加中心按教育教學計劃安排的各項活動,使用中心提供的教育教學資源;
2.參加文娛體育活動、學生社團和學生會的各項活動;
3.在思想品德、學業成績等方面獲得公正評價,獲得相應證書及獎學金。
(二)學生在校期間依法履行下列義務:
1.遵守憲法、法律、法規,遵守學校及中心的各項管理制度;
2.努力學習,完成規定學業;
3.按時辦理注冊手續并繳納費用;
4.新生入學,按中心規定提交材料;
5.遵守國家和學校關于網絡使用的有關規定,不得登陸非法網站,傳播有害信息。
6.不得利用學校名義或利用學校教室、宿舍等公共資源從事商業活動。
三 校園秩序與課外活動
(一)學校維護正常校園秩序,保障學生的正常學習和生活。
(二)學生不得酗酒、打架斗毆、賭博、吸毒,不得從事傳播、復制、販賣非法書刊和非法音像制品等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行為;不得購買、保存、使用非法物品,不得參與非法傳銷和進行邪教、封建迷信活動;不得從事或者參與有損大學生形象、有損學校聲譽、有損社會公德的活動。
(三)學校提倡并支持學生及學生團體開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學術、科技、藝術、文娛、體育等活動;支持和指導學生參加社會實踐、社會服務等活動。學生進行課外活動不得影響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生活秩序。
四 考勤規定
(一)學生按時上、下課,不遲到、不早退。請假者須向班主任出示請假條,否則視為缺勤。
(二)上課時要認真聽講,記好筆記,不準大聲喧嘩,手機應關機或按要求上交,不能隨便出入,若有特殊情況,應向老師請示,經同意后方可離開教室,否則視為早退。
(三)課堂考勤實行班主任考勤制和任課教師課堂考勤制相結合的雙軌制。
(四) 遲到、早退與曠課
1.遲到、早退與曠課(參考《北京理工大學3+2多國留學本碩連讀項目教學管理及課程考核辦法》中課堂考勤部分)。
2.曠課預警機制
班主任對曠課嚴重的學生及時予以預警提醒,并告知學生本人目前的曠課狀況以及可能產生的嚴重后果,督促曠課學生及時改正,以避免受到更嚴重處分。曠課處分(參考《北京理工大學3+2多國留學本碩連讀項目違紀處分條例》)。
(五)病假與事假
病假:學生由于身體不適無法上課者,須出具醫院病假條,提前通知班主任。沒有病假條按曠課處理。
事假:由于本人或家庭有事情請假者,須提前向班主任提交書面假條,假條須經家長簽字或者電話確認,得到批準后方可請假。沒有獲準請假未上課者按曠課處理。請事假3天以上者,需由班主任上報中心審批。
(六)學生出勤情況是學生每年評優的重要依據。出勤率不足80%的學生不得參與任何形式的評優活動。
五 獎勵與處分
(一)對于品學兼優的學生,經評選、審批,予以表揚和獎勵。形式有:通報表揚,發給獎狀、證書、獎品、獎金,授予榮譽稱號等。
(二)對違紀的學生,可視其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或紀律處分。處分分為警告、記過、留校察看、開除學籍四種。詳情細則見《北京理工大學3+2多國留學本碩連讀項目學生違紀處分規定》。
(三)學生的獎勵、處分等材料,交到中心存檔。